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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7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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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7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
教育资讯 加入时间:2017-8-30 16:34:02 来源:cjliu 访问量:1348

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7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

苏教社教函〔2017〕1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7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7〕33号)要求,现将我省举办2017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和时间

(一)主题:推动全民终身学习  建设学习型江苏

(二)时间:我省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总开幕式定于10月中旬在徐州市云龙区举行。各地活动周举办时间结合当地实际,在10月底前后自行安排。

二、活动内容

(一)广泛开展全民学习活动。各地要围绕社区特点和社区文化特色,面向不同类型的社区成员,特别是老年人、青少年、妇女和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人文艺术、职业技能、生活休闲等教育活动。创新教育载体,通过组织开展社区特色讲坛、才艺展示、读书沙龙等活动,提高社区居民参与热情。探索新型学习形式,通过引导和培育团队学习、体验学习、远程学习等模式,提高社区居民的学习积极性和认同感。

(二)开放共享各类教育学习资源。要动员组织各类教育资源,包括高等院校、职业学校、中小学、开放大学、社区学院、社区教育中心及教育培训机构,积极参与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为社区居民学习提供有效服务。鼓励图书馆、科技馆、博物馆、体育馆等社会公共文化资源在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期间向社会免费或优惠开放,满足市民学习活动需求。

(三)继续推进全民阅读。各地教育和语言文字部门要积极参与全民阅读活动。社区阅读指导员要依托图书馆、农家书屋、社区书屋和居民学校,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科学技术素养、历史人文等为重点内容开展好书推荐、好书诵读、数字化阅读、书友会、书香之家等阅读指导和学习宣传活动,推动全民终身阅读。

(四)认真总结先进典型经验组织开展“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美蕴秋歌-社区教育文艺成果”、“光影与梦想:2017年全民摄影大展”、“优秀成人继续教育院校(培训机构)”、“社区教育先进工作者”和“社区教育优秀志愿者”等评选,具体评选工作由江苏省成人教育协会负责组织实施。通过评选,及时总结本地开展社区教育、老年教育、青少年校外教育的典型做法和经验,深入发掘全民终身学习的励志人物、优秀案例和成果,进一步宣传全民终身学习的理念,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活动组织

(一)我省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总开幕式由省教育厅主办,江苏省成人教育协会协办,徐州市有关部门承办。

(二)各市、县(市、区)要加强对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工作的组织和指导,根据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主题,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活动周工作方案。要层层发动,广泛动员社区居民和辖区内的各类教育资源参与活动周的各项活动,务求取得实效。活动周工作方案请各设区市汇总后于9月10日前报送省教育厅。

(三)充分借助媒体广泛宣传展示我省包括老年教育、社区教育在内的继续教育事业发展成果;宣传展示终身学习的典型人物事迹,引导更多的群众参与终身学习;宣传展示举办活动周的典型做法和生动事例,引导更多的地方、部门为居民提供终身学习服务;宣传终身学习的理念,为完善我省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各市、县(市、区)在活动周结束后,要及时形成工作总结。请各设区市于11月15日前,将本辖区的活动周工作总结、典型活动案例和《2017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情况统计表》(含各县(市、区),表样见附件)分别报送省教育厅。

省教育厅社会教育处联系人:张晓彦;联系电话:025―83335369;邮箱:zhangxy@ec.js.edu.cn

   

                                  省教育厅                                               2017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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